八大華青:伊刑法牽一髮動全身‧違背建國契約

(吉隆坡9日訊)八大華青認為,伊斯蘭黨企圖落實伊斯蘭刑事法的私人法案,已經違背了馬來西亞的建國契約,勢必牽一髮而動全身。
方嘉雄:伊刑法將改變國家體制,影響全民。(圖:星洲日報)

八大華青總協調方嘉雄說:“伊斯蘭黨的這個企圖除了破壞國本,也違背了伊斯蘭尊重民主及人權的教義,注定是一個兩敗俱傷的做法。”

一國兩法引混淆

他在文告中說,如果伊斯蘭刑法被通過,也將造成國家同時出現兩個不同的司法體制,必定造成人民混淆,讓目前已經陷入僵局的伊斯蘭法庭及民事法庭權限的爭議更加一發不可收拾,進一步分裂各族人民。

也是基督青總會長的方嘉雄強調,法律是用以維護社會秩序的,絕對不是用來增加宗教情操的工具。因此,以伊斯蘭教義為本的伊斯蘭刑法,絕對不合適在一個多元種族及信仰的大環境下執行。

他強調,馬來西亞是一個以不同種族及信仰組成的國度,在多元的大環境實行單元或單一的宗教、教育或語言政策是注定要被人民唾棄的。

“自伊斯蘭黨主席哈迪阿旺重提落實伊斯蘭刑事法一事至今,已經引起民間、非政府組織、朝野政黨議論紛紛,甚至穆斯林群體也有不同的詮釋及看法。

“馬來西亞憲法保障各族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在以伊斯蘭為官方宗教的同時,也保障各宗教可以在公平及自由的大環境下發展。

“強行把宗教教義通過政治途徑落實,除了違反憲法第11條款,即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也是一個開倒車的做法。”

八大華青堅持馬來西亞是一個世俗國的原則,同時反對任何把國家政策伊斯蘭化的企圖。

須尊重宗教信仰自由

方嘉雄表示,政治乃管眾人之事,因此一個國家的法律或政策如果宗教化,雖然美其名只是實施在某個宗教徒身上,但實質上已經傷害其它人民的感受。需知政治是無孔不入的,對於任何可能侵蝕憲法精神的企圖都需要馬上被制止及糾正。

他說,八大華青認同宗教有淨化社會及扶正朝綱的功能,然而宗教信仰畢竟屬於個人的選擇,因此在宣揚宗教教義的同時,必須要尊重憲法賦予的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

“職是之故,八大華青不苟同以副首相慕尤丁為首的穆斯林領袖的立場,即穆斯林必須支持伊斯蘭刑事法案的說法,因為做為國家領袖,慕尤丁等必須以全民福祉為考量,斷不能把個人的信仰凌駕國家全民利益之上。”

方嘉雄表示:“我尊重伊刑事法是伊斯蘭信仰的一部份,穆斯林應該順服真主給予穆斯林的教導。

“如果馬來西亞是一個伊斯蘭國,我們無話可說。可是馬來西亞按憲法闡明是一個世俗國,那我必須提醒朝野穆斯林國會議員,你除了是一名穆斯林,你也是一名馬來西亞公民,同時你也是一個代表各族群、各宗教信仰的人民代議士!請慎重考慮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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